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爪夷文廣告牌

近來米都市鎮廳推出大廣告招牌條規, 所引起的種種猜測和不滿, 歸根究底應是不夠明確, 同時不少商家也投訴, 常面對刁難, 包括文字書寫, 人物服裝約束與批准程序礙時等。
至於在政黨方面的眼光, 它所引發的疑慮, 會否漸漸朝向回教化, 則也不該被視為杞人憂天, 而是合情合理的置疑。
當你在亞羅士打兜一兜, 最近不少只寫上, 或配上大字爪夷文的廣告招牌, 已開始呈現在路旁。
很可笑的是, 早幾天一位初出茅廬的火箭社青團長, 不知羞恥的揶揄馬華公會連文化和宗教都分不清楚, 他不滿馬華炒作爪夷文, 並認為事實上爪夷文不是宗教。
書寫在廣告招牌的爪夷文, 目的何在, 能否在這多元社會里, 達到全美的宣傳之效 ? 而回教經典是用甚麼文字書寫來念誦的?
只是以區區約20位便能當一個州的社青團大會合法, 不少人都在嘰笑連普通華團規定的合法人數都不如。但卻能推舉出團長來。他的言論無疑是在逃避和掩飾該黨的無能, 試想過去若是情況如今日,稍有爪夷文的運用, 火箭必然大作文章, 批評得馬華一文不值。過去該黨連路牌也一直在批評沒書寫中文, 如今四年過去了, 成為民聯一份子執政吉打州, 有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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