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中的第十三屆全國大選, 終於獲得國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 四月三日在國家皇宮內簽署御准後, 由首相納吉宣佈國會正式解散。這也意味着, 大選的號角正式响起, 政府再次還政予民, 讓我們通過民主選舉, 作出明智的抉擇。
雖然第十二屆國會任期長達4年11個月, 是我國史上最長的國會, 但依據聯邦憲法, 每屆國會的任期是五年。
這些日子以來, 我們總是聽聞各種不同的反應,
有人批評首相遲遲不解散國會, 是害怕失去政權。其實, 納吉自2009年4月3日從前首相阿都拉手中接過領導棒子, 擔任我國第六任首相, 也才剛好滿4周年, 本屆大選是他首次領軍迎戰。
我們得以另一個角度來評論, 一位肩負責任且全心投入, 要更改和帶動國家發展與建設的領導人, 接位後要馬上達致人民越高的要求成效, 是極其不容易的。首相只得充份利用僅4年的時間, 盡心盡力的以人民的福祉為先, 推出種種的轉型計劃, 讓它正確的步上軌道, 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果後, 才交由人民去評估。
這樣的努力, 總比飄渺虛無的政治口號來得實際。
身為真正愛護國家發展, 擁護安寧穩定的國民, 應該發揮自己的智慧, 去評估政績, 而不是僅以情緒化或道聽途說,
取信謊言。
還政予民的每一票, 都反映出我們是否珍惜國家現有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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