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還政予民


等待中的第十三屆全國大選, 終於獲得國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 四月三日在國家皇宮內簽署御准後, 由首相納吉宣佈國會正式解散。這也意味着, 大選的號角正式响起, 政府再次還政予民, 讓我們通過民主選舉, 作出明智的抉擇。

雖然第十二屆國會任期長達411個月, 是我國史上最長的國會, 但依據聯邦憲法, 每屆國會的任期是五年。

這些日子以來, 我們總是聽聞各種不同的反應, 有人批評首相遲遲不解散國會, 是害怕失去政權。其實, 納吉自200943日從前首相阿都拉手中接過領導棒子, 擔任我國第六任首相, 也才剛好滿4周年, 本屆大選是他首次領軍迎戰。

我們得以另一個角度來評論, 一位肩負責任且全心投入, 要更改和帶動國家發展與建設的領導人, 接位後要馬上達致人民越高的要求成效, 是極其不容易的。首相只得充份利用僅4年的時間, 盡心盡力的以人民的福祉為先, 推出種種的轉型計劃, 讓它正確的步上軌道, 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果後, 才交由人民去評估。

這樣的努力, 總比飄渺虛無的政治口號來得實際。

身為真正愛護國家發展, 擁護安寧穩定的國民, 應該發揮自己的智慧, 去評估政績, 而不是僅以情緒化或道聽途說, 取信謊言。

還政予民的每一票, 都反映出我們是否珍惜國家現有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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