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6日 星期四

誠信


年初三晚, 接到殯儀公司的通知, 前往吉打港口第一花園某喪家寫訃告。正當與逝世者遺孀寫下各輩份親眷名單時, 來了位中年人, 手中拿着兩千伍佰令吉現款, 要還給喪者夫人。

初時, 這位遺孀不肯接收, 且稱還可應付, 無須經濟援助。然而, 那中年人堅稱是筆款項乃他欠喪者的, 一定要在這時刻即還予家屬。聽了他的解釋, 喪者遺孀才收下該筆款項。隨之,有關仁兄還另外取出一千零吉, 作為弔唁帛金。

這一幕, 反映出誠信的可貴。一個人需要別人的協助, 以渡難關時得到援手, 當恩人不幸撒手塵寰, 能自動自發將借款奉還, 在德教十大美德中之排行第四:『信』誠實待人一片心, 就必須一諾千金, 得人尊敬。

一個人要培養廉與信, 原本就是要從幼年教育開始。洽在這時候, 有媒體報導學生濫用政府頒發之購書劵, 趁無誌明姓名的自由, 便在网站以較低價拍賣, 根本沒珍惜當局真正的用意, 誠屬可惜。

這一小撮學子的不負責任行為, 是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他們犯下的錯誤, 就如缺乏誠信。

近來部份受誤導成為某政治籌碼的大專生, 口口聲聲譴責政府辦事不力, 不誠實, 沒誠信, 那麼彼等就必須自律, 別辜負了社會的期待!

大專生要爭取學術無限制的自由, 是否還得慎重的酬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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