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三晚,
接到殯儀公司的通知,
前往吉打港口第一花園某喪家寫訃告。正當與逝世者遺孀寫下各輩份親眷名單時,
來了位中年人,
手中拿着兩千伍佰令吉現款,
要還給喪者夫人。
初時,
這位遺孀不肯接收,
且稱還可應付,
無須經濟援助。然而,
那中年人堅稱是筆款項乃他欠喪者的,
一定要在這時刻即還予家屬。聽了他的解釋,
喪者遺孀才收下該筆款項。隨之,有關仁兄還另外取出一千零吉,
作為弔唁帛金。
這一幕,
反映出誠信的可貴。一個人需要別人的協助,
以渡難關時得到援手,
當恩人不幸撒手塵寰,
能自動自發將借款奉還,
在德教十大美德中之排行第四:『信』誠實待人一片心,
就必須一諾千金,
得人尊敬。
一個人要培養廉與信,
原本就是要從幼年教育開始。洽在這時候,
有媒體報導學生濫用政府頒發之購書劵,
趁無誌明姓名的自由,
便在网站以較低價拍賣,
根本沒珍惜當局真正的用意,
誠屬可惜。
這一小撮學子的不負責任行為,
是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他們犯下的錯誤,
就如缺乏誠信。
近來部份受誤導成為某政治籌碼的大專生,
口口聲聲譴責政府辦事不力,
不誠實,
沒誠信,
那麼彼等就必須自律,
別辜負了社會的期待!
大專生要爭取學術無限制的自由,
是否還得慎重的酬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