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取締交通違規自動執法系統(AES), 雖然意外的出現朝野議員罕有齊反對局面, 但交通部已表示, 內閣並沒有指示重新檢討。 且在開始階段已證明它有效改善駕駛者的態度, 同時降低車禍率。
或許那些提出反對的代議士, 確發現AES的落實會帶來幣端, 也會加重那些無端端被這先進的執法系統, 鐵面無私的罰單所累。"義不容辭" 的站出來為民請命。當然各式各樣的理由與看法, 都會取悅不少怕接罰單的人士。至於反對黨議員, 更能大聲的加於政治化, 順水催舟的逼政府重新評估AES。
然而, 令人不解的是, 在政府曾向多家國際著名的供應商接洽時, 還邀請數家代表前來作演示和說明會, 最後才選定符合我國的系統, 在賦予他們5年的特許經營權。未施行之前, 相信議員們已知道它採取以罰單的"佣金" 來支付予承包公司, 可是卻沒有人反對, 好像這些議員都"後知後覺" ?
當然, 我們都期望, 任何的執法都必須公正和不會特意加重人民的負担, 也希望政府在落實措施前需三思。可是, 我們卻不能將所有的課題政治化, 反之應理智的分析和教育人民, 才能利惠大眾。身為人民代議士, 更不能只為迎合某些口味, 便以反對來獲取廉價宣傳。
如果說自動執法系統在其他90個國家的採用下, 已有顯著減少40%以上的交通意外, 則證明它可教育老百姓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不違規則那會有罰單, 且寶貴生命得以維護 , 有何不妥?
至於執法最大的目標是作阻嚇, 降低違規車輛的巴仙率, 我想除了真正車禍黑區設立AES外, 其他路段的時速, 就不該刻意的以種種藉口, 調低以創造更多罰單機會, 則難以讓民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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