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前公開宣佈,政府批准包括拉曼理工在內所有基金會,享有長達10年的免稅優惠。
然而,財政部的行政公函,則只批准免稅期僅為3年。而且免稅範圍僅限於公眾捐款,不包括學費、利息、租金等主要營運收入。
這項“縮水”爭議,必然引起華社的關注,為何政府的承諾與財政部最終批准的行政決定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落?免不了讓人質疑背後又出現“政治議程”。
就官方指出,理由是基金會在部分行政技術事項上未符合規定,只要滿足他們的條件和遵守指南,10年免稅期就會恢復。這樣的回應,不免讓人感覺到,為何行政部能夠輕易改變已批公告?
公眾要問首相宣佈時未提具體條件,為何財政部卻能另列出4項嚴格條件,是否具有刻意為難和為拉曼設下障礙,讓打壓延續下去。
拉曼理工乃非營利模式運作,所有收入投入教育與發展。以往國陣執政時享有永久免稅地位。如果財政部嚴設條件不予符合,則3年後將面對財務衝擊,對學費等收入征稅,校方必須承擔更高的稅務,最終影響的是廣大學生。
我們覺得遺憾,為何培育國民的大學,不被一視同仁的對待?它在國家教育體系中又處於什麼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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